炽羽焚城

出现地点随机,出现概率低,出现时捕捉容易 ☆吃互攻不吃逆☆

 

【盾冬】A Hole(非典型性逗比文,一发完

背景:MCU衍生平行宇宙,无嗨爪无内战

简介:我对不起叉叔

——

A Hole-孔


Rumlow在对面的那个金发男人搬来的第一天就注意到他了。

事实上,更早的,在男人来这条街上看房子时,他就开始注意那个大块头。他有一种直觉,男人迟早会住下来。

并不是说这里的地段有多么好,环境多么优美,交通多么便利。恰恰相反,这是布鲁克林的一个老街区,由于历史规划问题难以改建修整,房屋老旧街道狭窄破烂成堆,政府也不闻不问,像是放弃管理了。这也是他选中这里的原因,这地方鱼龙混杂,治安官形同摆设,为他提供了许多便利。

但那个男人和他的理由肯定是不同的。男人有着漂亮的金发,像湖底被洗涤得干净而闪闪发光的细碎金沙——Romlow为自己想出的这个贴切的比喻而自得了很久——一看就是生活在阳光下的人。

也许只是他太想让这个男人留下了,毕竟那是他好的那口,而且他最近确实有点饥渴。为了避风头,他有阵子没活儿干了。

这天Romlow像是感觉到什么,比平常醒得要早。由于工作关系他的作息和一般人不太一样,并且他房间里的窗帘一直都是关着的,所以他的屋子里很暗,没法判断时间。他起来之后先把毯子挪开一点,墙上洒下一道微弱的光,他适应了一下光线,就从那个小孔往外看。

这算是他的一项特殊癖好,紧闭的窗帘给了他很好的掩护,他从不出门,这就造成了屋里没人的假相。而通过这样一个小小的孔洞,他可以肆无忌惮地窥视周围的邻居,观察街上一些隐秘的事情。

比如,斜对面开着一家占卜屋,房门半掩,颇有些神秘,常有人在门口窃窃私语,进去的人都没有出来,不过几天后就又出现在街上,似乎什么事也没有。不过没有什么能逃过他的眼睛,他见过那家店主,就是个小姑娘,衣着打扮像不良少女,涂暗色的指甲油,画着烟熏妆,而那些“失踪”在店里的人也不过是从侧面一扇隐蔽的小门走出来的,只不过那条小巷太窄,又有垃圾桶挡着,因此很难被发现。

又比如,他西边的屋子是空的,没有人租住,但有个贼经常翻进去过夜。房东给房子装了摄像头和防盗,可对那个贼一点作用也没有,可见那贼有些手段。不过那贼可不知道他盯着他呢,他对那贼倒也没兴趣,很快就不去关注了。

再比如他东边的那户住着两个女人,红头发的有俄罗斯血统,身材辣极了,长得也漂亮,容妆精致,每天中午踩着十二公分的高跟鞋出门。不过Romlow对她还是比较警惕,他实在看不出这女人做什么工作的。另一个金发的美国妞,是个护士,工作时间不规律,是他喜欢的类型。他曾幻想过怎么让这个金发妞在自己身下哭泣扭动,幻想自己的手抚摸她的皮肤时那种温暖软乎的感觉,觉得全身上下都爽快得不得了。

不过这个金发妞还是比不上对街那个金发的大个子。

Romlow虽然一起床就来到孔前窥探,但对街那个金发的男人显然已经开工有一阵了。他叮叮哐哐地在房门上方敲一块木牌,背肌撑得衣服满满的,凸显出迷人的腰部线条,鼓起的手臂线条充满力量感,肌肉漂亮得不可思议。Romlow猜测男人大约是早上搬来的,已经把屋里收拾得差不多,这是在布置门口。男人钉好了木牌,转身进屋里应该是去搬东西,趁机Romlow眯起眼睛辨认,牌子上用花体字写着“to the End of the Line”,好像是块招牌。

金发男人搬出几套简易桌椅和遮阳伞,拼装好摆在门口的一小块草皮上,旁边放上一张沙发,铺着绣着金边的墨绿色垫子和抱枕。看得出这套沙发有些年头了,时光磨去了原本或许艳丽的颜色,但也增添了恬淡温馨。金发的男人把他的门口布置成了一处惬意地可以落脚休息喝点咖啡的小店,他挂出一块黑板,用粉笔在上面画上今日特价的咖啡和汉堡,寥寥几笔惟妙惟肖。

除了老土的灰色套头衫和肥大的卡其色运动裤,Romlow想给这个男人打满分。

他贪婪的目光随着男人进进出出。虽然小店座位不多,但由于某些显而易见的原因,生意意料之中很好,始终座无虚席。男人一直忙碌到夕阳西斜,他向对他暗送秋波的女士礼貌地微笑,为孩子们做果汁,甚至帮高中生讲题,喂街上的流浪猫狗。Romlow的直觉是对的,男人就像教堂彩绘里的天使,身上好像能散发出神圣的光芒,堂堂正正坦坦荡荡,绝对和他不是一路的。

哦,这太棒了,他就喜欢把明亮的东西染上暗色,让美好的东西跌落尘埃,在他手中破碎。

Romlow看着男人收起桌椅、在窗上挂上Close的牌子,意犹未尽地离开那个小洞,到厨房从乱糟糟的冰箱里翻出一罐啤酒。一口气喝光啤酒,他又回到孔洞前,盯着静悄悄的对门看,直到天完全黑了为止。

他用毯子挡住小洞,坐下,打开电脑。

他要开始工作了。

但他满脑子都是对街的那个金发的男人围着围裙端盘子、倒咖啡和微笑的样子,像个忠实的放映机,一遍遍放映他下午看到的情景。他啐了一口,又启开一罐啤酒喝掉大半,然后点开订餐网站,给自己订了五张牛肉披萨。

第二天,Romlow醒来后,又先挪开毯子,到孔前观看。不出所料,那个金发的男人已经开张了,今天的特价菜品是苹果派和一种茶。Romlow的两位女邻居也毫无意外地加入了顾客的行列,他看得出她们都对那个迷人的金发大个子十分有好感。红发的俄罗斯美女显然熟谙此道,点餐时老辣地展现着妖娆的身体曲线,每一部分都在撩拨挑逗人的神经。而金发妞则差多了,只是有些脸红地和金发的男人说话,像个娇羞的小姑娘似的。

Romlow倒是不急,虽然这提醒他可能有人要和他抢猎物了,但他有得是耐心,他历来如此。小心谨慎是他的优点,他还要再观察观察。

经常光顾金发男人小店的女性居多,附近的主妇、放学的高中生、甚至出来遛弯的大妈和买酱油的小女娃,当真上至八十下至八岁,凡是女性,几乎无一幸免——有个例外,一个半秃的男的每天准时来报道,用痴迷崇拜的眼神看着金发男人,Romlow很快确定那家伙只是单纯地花痴之后,就没再刻意关注了。

然后他看见了——“他”。

那是个留着半长棕发的男人,分明天气还算暖和,却穿着长袖外衣,压低帽檐,还带着手套。一开始这个人并没有吸引Romlow的注意,他不像金发的男人那么耀眼,但当他点单时,抬起头露出眼睛,Romlow竟然狠狠愣住了。男人有着一双绿眼睛,像被细雨洗刷的翡翠,蒙着山霭的琉璃,笼着雾气的碧色湖水,折射着光芒的半融化的冰,清澈而又朦胧,安静而又迷茫,好像迷路的小动物一样,散发着无辜又动人的气息。

是的,尽管这个男人穿着品位堪忧的红秋衣,满脸胡茬,身高有一米八,是个虎背熊腰的壮汉,Romlow也觉得无所谓了。

他被那双眼睛征服了。

就是他,决定了。他的猎物。

决定之后,Romlow开始非常细致地观察起那个有着“美丽”——他坚持这么形容——绿眼睛的男人。男人似乎没有工作,每天都会到金发男人的小店,只要一杯咖啡,就那么捧着杯子,盯着某个不存在的点发呆。一坐就是一天,什么也不干。Romlow很快发现,男人的左手应该是义肢,所以总戴着手套,而那义肢大约也不那么灵活,很多次握着杯子时都不大稳当的样子。

这是可以利用的优势,毕竟,在身高和体格上可是他的猎物占着上风。但是没关系,他永远冷静,总是会掌握最多的情报,制定完善的计划,完美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他现在需要的还是观察。

反正没人知道他,他在孔的这边,安全而游刃有余,想看多久就看多久。

绿眼睛的男人依旧每天都来喝咖啡。男人显然也很清楚他的长处——那双让Romlow欲罢不能的眼睛——每当他点单的时候,都会用水汪汪的眼睛望着金发的男人,还会露出一种小小的笑容,眼角微微弯起,不是很明显,但异常抓人。而每次他都能收获金发男人附赠的布丁和水果,杀伤力可见一斑。

对此Romlow也很是享受,虽然是笑给咖啡屋老板的,但通过小洞,他也一样看得清清楚楚。

不过这天,男人看起来有点奇怪,似乎腰比平日弯得厉害,身体缩着,手指不安地在咖啡杯上搅动。没一会儿,金发的男人匆匆跑出来,把他扶到沙发上。男人抓着抱枕压在肚子上,蜷起腿缩成一团,换了几个姿势后不再乱动,只有胸口小幅起伏着。金发男人在他旁边坐了一会儿,由于还得招待客人,虽然看起来十分担心,仍然不得不离开。

金发男人的离开方便了Romlow的观察,他先是嫌弃地看了看那个抱枕——天啊那抱枕好丑,蓝色的圆滚滚的一坨,看不出是什么玩意,背上还背着个小纸板,画着红色星星。接着,他的注意力就全被吸引走了。绿眼睛的男人侧躺在沙发上,因为之前的一番动作,衣服被掀开了一点,露出一截腰。Romlow眼神挪不开了,他最喜欢有点肉的那个类型,捏起来手感好。这男人显然属于有些体脂的,腰上有点软肉,但也看得出肌肉线条,他努力地沿着衣服的缝隙向里张望,恨不得自己的眼神有形有质,能掀开绿眼睛男人的衣服钻进去,把他全身都碰触个遍。

他有些按捺不住了。

但是没多久绿眼睛的男人就离开了,也没喝金发男人给他倒的热水,但却抱走了那个Romlow觉得丑爆了的抱枕。

Romlow的兴致顿时不是很高了,他早早离开孔后,又订了五份牛肉披萨,这才在电脑前忙活起来。

他早就黑进了对面金发男人的电脑系统,不过那个男人着实无趣,也毫无防备。电脑里一片空白,除了几条新闻网址外什么都没有,而且经常不开机,他也就不每天都盯着了,只是做了个小软件,在对方开机时发出警报。不过这晚金发的男人终于打开电脑了,Romlow跟进了一会儿(并且通过摄像头很是轻易地欣赏了一番男人美妙的胸肌),对方浏览了一些医疗网站,查阅了几条药品介绍,就再没了动静。Romlow觉得有点奇怪,金发男人没有关机,但也没再继续使用计算机,不久后,他听到摄像头里隐约传来了声音,这还是头一回听到声音,他仔细分辨,可惜声音太轻,应该是离电脑太远的缘故,也听不清楚,只觉得像是低吟叹息一类,先是悠长满足的“嗯~~~~”,后来又变成急促的“哈、啊”之类的,抓得他心里直发痒。

他得抓紧时间制定一个计划了,他不想等了。

但这并不容易,虽然绿眼睛的男人每天都到咖啡屋——他倒是除了咖啡还开始点松饼了——但白天不宜动手,而Romlow也不知道那个男人家在哪里,只凭他能观察到的有限的街道,他不能判断。街上充当他耳目的小混混(他们交换些小利益,而那些小混混可不知道这给他带来了多少好处)最近都不知为什么不见了,倒是频繁地出现新面孔,一两天就要换一茬,着实有些诡异。他们来不及与Romlow建立起交易关系就消失了,Romlow也就没法得到太多有用的消息。

他已经准备好了道具,绳子、迷药、电击枪、麻袋、按摩棒等道具(甚至还有一把手枪),但好几天过去了,都没能找到合适的时机行动。

直到这一天,机会来了。

这是一个雨天,直到傍晚淅淅沥沥的雨也没有停,他觉得是时候了,就在网上订了一份墨西哥披萨,然后回到孔前监视。金发男人像往常一样到点收摊,但绿眼睛的男人却没有走——他没带伞。Romlow看到两个人商量了一会儿,金发的男人拉开门,请绿眼睛的那个进去避雨。Romlow笑了,感谢上帝,老天都在帮他,看样子雨一晚都不会停,那个绿眼睛就会留宿,虽然猎物和一个强壮的大个子在一起,但他准备充分,他有信心得手。

就在这时,他看见一个黑人小伙举着伞匆匆赶来,从举止看似乎是绿眼睛男人的朋友,来送伞的。Romlow不由得骂了一声,难道他今晚没法动手了吗?这时,一辆车从远处中驶来,穿过街道,忽然亮起刹车灯,红色的灯光穿透雨幕,同时,隆隆的雷声从远处传来,Romlow再看去时,黑人小伙手里的伞不知怎么坏掉了。

Romlow又念叨了一句上帝,幸运女神还是站在他这边的。他通过孔,看见绿眼睛的男人和那个黑人小伙都不得不在金发男人家留宿,心里开始盘算他的计划。又多了一个人,他的风险更大,不过为了那个绿眼睛的极品猎物,这点风险是值得的。

他等到后半夜,最后订了整只烤火鸡,确保下单后才摸进金发男人的家,一路畅通无阻。他当然没蠢到从玄关大摇大摆进入,而是从侧面不起眼的一扇小窗滑了进去,他早就观察好了。房间里不出所料一片漆黑,安静极了,他拉下夜视镜,在一片绿茫茫的视野里寻找客房的位置。

老街的房子不是很宽敞,Romlow估计他的猎物应该跟那个黑人小伙挤一间客房,这样也好,比起肌肉爆表的金发大个子,他对那个黑人小哥更有把握。

他悄无声息摸向主卧对面的那扇门。

只差一步,他就可以把他的猎物按在地上,扒开睡衣,用无数种方法让他失去反抗能力,最后让他哭不出也叫不动。只是想想,他就兴奋得几乎控制不住手抖。他压抑太久了,前阵子被逼得紧,不得已蛰伏起来,他早就饥渴难耐了,他需要释放。

正在他规划着几分钟后的美妙享受的时候,突然啪的一声轻响,周围一下亮了起来,他来不及看是谁开了灯,脑后一痛,失去了意识。

*

Romlow醒来时,发现自己像条死鱼似的匍匐在地,浑身上下哪儿都疼,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动弹不得。通过地板和房屋的格局,他判断仍在金发男人的小屋里,他努力仰起头查看,就见一群人站在他前面。

领头的是那个金发的男人——男人换上了紧身的制服,宽肩窄腰翘臀,好身材一览无遗,背后背着个盾,看起来眼熟,像那个丑爆了的抱枕。

紧挨着金发男人的是那个绿眼睛的男人,穿着厚厚的深色作战服,左臂确实是义肢——金属质地,闪闪发亮,Romlow怀疑自己就是被那玩意揍晕的。

金发男人的另一边则是那个黑人小伙,挂着墨镜,一脸累觉不爱。

他们旁边,三位女士聚在一团,正是Romlow的两名邻居和神秘占卜屋的少女。挨着女士们的俨然是常在他隔壁“借宿”的贼——正抱着他的笔记本电脑摆弄着什么,Romlow知道自己这次真的栽了,他们居然是一伙的!这怎么可能?租住之前他详细调查过,两个女邻居早就住在这里了,占卜屋也是他上一桩事之前开的,金发男人是后搬来的,他们怎么可能是一伙的?

抱着他笔记本的“贼”发话了,“【已有目标】是【牛肉披萨】,【确认目标】是【墨西哥披萨】,【今晚动手】是【整火鸡】,啧啧,这可真是吃货。”贼有模有样地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已经确认【接头】是【土耳其烤玉米】,这会儿该碰头了,等好消息吧。”

Romlow心凉了半截。

金发男人点点头,“辛苦了,Scott。”

贼显得有点小激动,“不辛苦,为队长服务!”

没过多久,那个半秃的男人冲进来,激动地握住金发男人的手,语无伦次,“抓住了!Alexander Pierce落网了!队长,托你的福,太好了!”

Romlow泄气地低下头。

这个秃顶也和他们是一伙的!这下好了,连Pierce都被抓了。

跟在半秃的男人身后溜溜达达走进来的是个小胡子男人,Romlow没见过,但是这个小胡子开口的第一句话就让他满心警惕。

这个小胡子说,“这就是那个FBI都搞不定只好移交给Avengers的连环杀人犯,据说先[]奸[]后[]杀手段了得?也不怎么样嘛。”

“Tony,不要轻视任何敌人。”金发男人说。

“Steve说的对,我们这是心理战。”紧紧挨着金发男人好像宣示所有权似的的绿眼睛男人说。

“你听Steve说什么了你就说的对?”黑人小伙哀嚎。

“心理战?”红发美女冷笑,“所以你把人家揍得半死?”

绿眼睛的男人振振有词,“他一直盯着Steve的屁股看!”

“说到这个,”金发男人似乎有些忍不住地说,“Bucky,他还总盯着你腰。”

两人立刻把目光投向Romlow,那架势似乎就要扒了他的皮。

而Romlow已经被这超乎寻常的敏锐惊住了,他们不仅知道他偷偷地观察他们,还知道他的视线落点!

“消停会儿吧,小伙子们。”红发美女不客气地说,“你们已经犯了太多的错误了。首先是你。”她指着小胡子男人的鼻子。

“我怎么啦!?”小胡子不乐意了,“要不是天才的我提早把这整条街都买下来,布置成满街小混混、犯罪天堂的样子,方便你们在他前面入住,你们能这么顺利让他上钩吗?”他指了指Romlow。

那些在他看来的便利条件,都是他们提前布置好的?这家伙是什么来头,竟然随随便便就买下一条街!Romlow头上冒出些冷汗来。

红发女人一抱胸,“你不能每天都换小混混,用常识想想,很奇怪好吗。”

“不关我事!都怪Cap,每天晚上不睡觉去清理那帮家伙。我说Cap你的眼睛里是一点沙子都容不下吗?你知道我天天跑监狱去保释那些小偷小摸有多辛苦吗?这任务再不结束,我都快把狱里的犯人赎光了好吗?”小胡子把矛头指向了金发男人。

金发男人还没说话,绿眼睛男人立刻说,“除暴安良哪里不对了?”

小胡子撇嘴,“Cap,看好你家Barnes,我怕他咬我。”

红发女人无可救药地摇摇头,“Cap,还有你,明知道你家被监视着,还每天晚上纵容Barnes来这儿找你?露馅了怎么办?”

“嘿,我是专业的,不会被发现好吗。”绿眼睛的男人抗议,“而且我确实没被发现!”

金发男人也说,“Bucky不会惹麻烦的。”

“包括他给你口了一发?”红发女人挑眉。

“那是因为那天他喝多了咖啡胃痛需要照顾所以……”金发男人试图申辩。

“所以你们就情不自禁,来不及关机就来了一发?”红发女人作鄙视状。

Romlow脸色铁青地想起了那晚从摄像头传来的奇怪的声音。

“另外,重点批评你,Sam。”红发女人继续批斗。

“为什么?!”被点名的黑人小伙一脸懵逼。

“目标就是因为Barnes要留宿才确定行动,你居然去送伞,Barnes要是真走了我们就抓不到人了。”红发女人数落起来,“要不是Wanda弄坏了你的破伞,这次行动就全砸了。” 

黑人小哥几乎声泪俱下地控诉,“可是因为伞坏了,害我一晚上都得跟他们在一起,被他们秀一脸啊!那滋味你懂么!懂么!”

占卜屋的少女玩着指甲,“你该感谢我制止了你的错误。”

“Wanda,你也有问题。”红发的女人一视同仁地教育道,“你不能随便就用你的能力,那些红光太显眼了。所以我才开车,用车灯掩护你。”得到占卜屋少女心不在焉的点头回应后,她又将炮火对准了那个半秃的男人,“对,还有你,Coulson,我都不想说你,你一个大老爷们每天那样看着Cap就不奇怪吗?告诉过你在外面要收敛一下……”

“我收敛了……”半秃的男人用热忱的目光注视着金发男人,好像如果不是旁边绿眼睛的男人紧紧盯着,他就要挂在金发男人的大腿上。

“好了,Nat。”金发的男人终于发话,“任务完成,大家都辛苦了。Tony,谢谢你。Wanda和Scott表现得很好,Sam还有待提高。移交工作结束后就都回去休息吧,不用总结了。”

“假期呢?”

“两周。”

有人吹了声口哨,接着是更多的欢呼声。

“Cap,请务必和我合影!”半秃的男人举着手机冲上去。

“James,要不要一起去做头发?”占卜屋少女欢快地问。

“不,我要陪Steve去写生。”绿眼睛男人说。

“Wanda,我陪你去。”金发妞说。

“我要回去做SPA了,你们自便。”红发女人说。

“我得找个地儿洗眼睛……”黑人小伙满脸菜色。

“偶像,给我签名吧!”那个“贼”热情地说,“这是我和我女儿的亲子套装麻烦都签一下可以吗?”

“这条街我既然已经买下了,也懒得再找下家,就留着吧。等我把气球挂在每一根树枝上,把拉花挂满每一盏路灯,然后你们回来玩啊,记着这儿是我的地盘,随便闹!”小胡子男人壕气冲天地说。

我TM就是被一群这样的人抓住的?Romlow绝望地想。

那群人有说有笑勾肩搭背手拉着手先后都走了,Romlow被押上车时,最后看到金发的男人和绿眼睛的男人凑得很近,低声说着什么,眉梢眼角一片柔和,像被天堂的光晕染着。

哦,他得去洗洗眼睛。


—Fin.—


又到了屋里冷得手指僵硬不想敲字的季节了,暖气快点来吧(╥╯^╰╥)

中篇缓慢攒稿中。先来个短的。

中途我都想放过叉叔随便找个人名用了……

我很爱叉叔的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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